根据党宣字〔2024〕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77779193永利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依规管理、从严治学,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目的,特制订77779193永利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参加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员、党支部书记、教学秘书、科研秘书、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招就办主任、团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等。
二、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为集体集中学习。
一般由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或相关教师领学;讨论发言;党总支书记讲话。
领学者按照要求做好学习培训前期工作并按照任务分工定期分批开展组织学习宣讲。
三、学习频次
组织集体学习每年度不少于8次,一般每半年学习4次,每月学习1次。如遇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则另行组织。
四、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与校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保持一致。学习内容会随党委宣传部每月政治理论学习材料下发,并作重点标注,同时也会在“校内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微信工作群”中适时提示,同时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及具体情况,开展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
五、上报要求
中心组参会人员需要做好学习笔记。
执行“一学一报”制度。每组织一次学习,组织员均需在学习结束后按照模板要求及时报送学习情况,主要包括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学习成果等,情况反映要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相关材料需经党总支书记负责审定、签字后于每月1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备案(电子扫描PDF版即可)。
党委宣传部会统一在“校内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微信工作群”中发布上交材料的二维码,各分党委(党总支)扫码提交即可。
六、督导检查
党委宣传部每年对二级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导考核,考核一般结合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进行,主要督查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报送情况以及二级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本、1-2名普通教师理论学习记录本是否与下发学习内容相匹配。
中共77779193永利党总支
2024年5月10日